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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症状有哪些?我们该如何自救

2016-01-19 18:33:59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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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有毒有害物质如毒蘑菇、河豚,被某些细菌污染的食物,或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如农药、鼠药或亚硝酸盐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疾病。

  比起那些疯传的致癌食物会致命,其实生活中发生食物中毒的概率是很大的。

  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急性食物中毒在数小时或几天内发生,而慢性中毒会持续数年。

  什么东西会引起食物中毒?

  1. 有毒的食物

  鸡头、鸭头、毒蘑菇、发芽的马铃薯河豚鱼、 虎斑鱼等等。

  2. 相克的食物

  有一些食物会相克,例如柿子螃蟹可能引发上吐下泻,鸡蛋豆浆可能会影响消化……

  3. 加工不当的食物

  未经加工的苦杏仁、未煮熟的豆类

  4.变质的食物

  变质的肉类、蛋类、奶产品以及凉拌菜、剩菜剩饭等

  5. 误食

  农药、老鼠药等。

  如何判断是否食物中毒?

  1. 发病与摄入了某种食物相关。

  2. 没有传染性。

  3. 在几分钟到几小时内,会同时出现一批相似症状的病人。

  4. 临床表现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常见腹痛、肚泻、呕吐等。

  发生了食物中毒怎么办?

  饮水:立即饮用大量干净的水,对毒素进行稀释。

  催吐:在1~2小时内,可以使用催吐的方法。在200ml开水中加入20g食盐,冷却后一次性喝下。如果不吐,可以多喝几次。

  导泄: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状态良好,可以服用泻药,促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内。

  如果情况危急,不要犹豫,立马送医。

  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1.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 保持厨房和厨具的清洁卫生。

  3. 不食用有毒的食物。

  4. 不关顾没有证件的流动摊贩和卫生条件堪忧的食品店。

  5. 生熟食物分开装,分开切。

  6. 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7. 蔬菜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处理。

  8. 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食物中心温度须达到 70 摄氏度,并至少维持 2 分钟。

  9. 彻底加热食品,特别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应烧熟煮透。

  10. 加工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做到现烧现吃。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吕志超副主任医师 唐山市中医医院  呼吸内科

吕志超,男,副主任医师,擅长上、下呼吸道疾病,以及感冒、肺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纤维化、肺结核、肺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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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桃桃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擅长领域:1999年毕业于湖北医科大学临床医疗系,大学本科。从事儿科及新生儿临床工作十余年。先后就职于湖北省洪湖市人民医院儿科和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儿科,目前在光明新区光明医院儿科病房工作。曾在省级三甲医院进修两年,2001-2002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进修,2005-2006年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进修。本人精通儿科及新生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诊断及治疗,尤其擅长儿科急诊及儿童营养性疾病诊治,曾多次组织参与儿童心跳呼吸骤停的复苏抢救,成功救治如溺水、co中毒、有机磷农药、老鼠药等中毒、药物中毒及食物中毒等疾病。擅长新生儿及婴儿黄疸、小儿贫血、小儿腹泻、儿童各种出疹性疾病、支气管哮喘、川崎病、过敏性紫癜等疾病的诊断及治疗。曾在医学期刊如《中华临床医药学杂志》、《医学新知》杂志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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