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商贩卖炸鸡块致女童吃后中毒死亡

2011-08-31 08:58:00新浪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一岁七个月女童铭铭(化名)吃了家长从无照鸡肉店购买的炸鸡块后,不幸中毒身亡。经检验,鸡块中亚硝酸盐超出国家标准150倍。

  昨天上午,无照鸡肉店老板张继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丰台法院受审,他坦言自己不清楚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的国家标准,只是凭感觉往里放,而且两年多了天天这么做。

  商贩当庭鞠躬道歉

  律师认为证据不足添加剂凭着感觉放

  铭铭的母亲朱女士说,今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已有身孕的她和孩子姑姑带着铭铭去汾庄市场,并给孩子买了炸鸡块。到家后,她们都吃了炸鸡。约半小时后,孩子嘴唇发紫,不停哭闹,且越来越严重,就将孩子送到医院。路上,她们也吐了。当晚7时许,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铭铭的父亲徐某说,医生当时告诉他,孩子胃里的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70%,怀疑有人投毒。徐某报案后,出售炸鸡的张继存被抓获。后经检测,涉案炸鸡中亚硝酸盐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0倍,铭铭则符合服用含亚硝酸盐的食物引起中毒死亡。

  昨天,孩子父母提出6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张继存说,没有积蓄,等出去后卖血来赔,并向家属鞠躬道歉。

  律师认为证据不足

  昨天,张继存的辩护人表示,张继存在案发当天使用的亚硝酸盐方法及计量与以前没有不同,但无其他人出现中毒情况。铭铭在案发当天还吃了饺子和烤红薯,里面是否含有亚硝酸盐并没有检验。辩护人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应认定张继存无罪。

  公诉人则称,根据307医院毒检室主任的证言证实,食用亚硝酸盐的症状要根据食量的大小,按照人的体重衡量,同样剂量的亚硝酸盐成人食用可能没事,但是童食用可能会中毒。且经检验,张继存制作的炸鸡,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铭铭当天早上吃完其他食品均无不良反应,吃了炸鸡后半小时出事。公诉人认为,可以认定张继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到三年。对此,张继存称没想到会出这么大事。

  添加剂凭着感觉放

  现年33岁的张继存是河南人,2009年来京后一直以卖炸鸡为业。今年正月二十左右,他在汾庄市场租房,开始经营鸡肉食品店。他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张继存称,他每天中午去买冷冻鸡肉,到家后腌制,“放盐、味精、十三香等调料,为了让肉熟得快,还放一种食品添加剂叫亚硝酸盐。”鸡肉腌好后煮了,再包上淀粉炸,就可以销售了。对于亚硝酸盐,他说是从正规的食品添加剂销售公司买的,虽然包装上写着用量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但他从不称重。“每次我就凭着感觉放,大约制作100斤肉食,放一小勺亚硝酸盐”。按照张继存的说法,他从事这个行业两年来,一直这样做炸鸡,没人投诉说吃出问题。直到今年4月21日晚,警察找到他,说有人吃了他卖的炸鸡后中毒身亡。

  亚硝酸盐成熟食“作料”

  昨天,在丰台区六里桥走访了多名卖熟肉的商贩,有卖炸鸡的,也有卖肉串和酱猪肉的。对于制作时是否添加了亚硝酸盐,商贩几乎都否认,但当被质疑为何有的熟肉色泽特别光鲜时,有商贩就坦言“确实放了点”,随后补上一句“放得很少,吃了没事”。

  有商贩说,做熟肉这行的就没有不加亚硝酸盐的,一是为了提色吸引人,另外让肉熟得快,也能起到防腐的作用。对于添加剂量的问题,商贩说基本都是凭感觉,他们知道亚硝酸盐能让人中毒,不敢多放。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尾页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特别策划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