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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碘缺乏病日:科学补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

2015-05-15 10:53:19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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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5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近年来监测发现,部分沿海地区及大城市出现合格碘盐食用率下降、孕妇等重点人群碘营养偏低的情况。为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补碘,尤其是避免孕妇、胎儿和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碘摄入不足,今年宣传主题定为“科学补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

  1994年,国务院以法规的形式把食盐加碘作为我国的一项国策确定了下来,采取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控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我国在2000年基本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防治成果一直维持到现在,处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深圳自1996年采取食盐加碘的防治策略后,深圳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2009年,经广东省消除碘缺乏病考评组的考核,深圳市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考评标准的要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一、认识碘缺乏病的病因及危害

  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必需原料,而甲状腺激素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尤其是神经系统发育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少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碘,使机体摄入不足而引起的一系列损害,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我国曾是碘缺乏病非常严重的国家,估计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2000万人、严重克汀病患者25万人。碘缺乏对人类最大的危害是影响脑发育,可导致儿童智力和体格发育障碍。在严重缺碘地区可致克汀病的发生,在轻度缺碘地区可出现智力落后,并有神经系统损伤、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由于这种损害不容易被发觉,对人口素质和社会发展的危害更大。

  而碘缺乏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会更大些,缺碘可导致孕妇早产流产死胎、胎儿畸形;造成胎儿智力发育落后 ,胎儿体格发育和神经运动障碍等。碘缺乏对孕妇危害的本质是对胎儿大脑发育的损害,其严重后果是对人类智力的损伤,导致人口质量下降,影响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研究证明:碘缺乏对人类大脑的损害主要发生在胎儿期和生后早期(0-2岁)。所以今年的主题是: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

  二、食用碘盐能有效地预防碘缺乏病

  补碘有多种措施,但各国经验证明,最安全、有效、简便而又容易坚持的便是食用加碘盐。美国、瑞士等欧美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就推行了“全民加碘”的政策。从医学角度看,对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而言,每天摄入600微克以下的碘不会对人体发生毒副作用。深圳成人每天从食物、水及碘盐中得到的碘平均是200微克左右,考虑到食品加工会损失部分碘,实际摄入量约180微克左右,远低于上述安全限量。按目前我国人均每天食用5-10克碘盐来计算,每天从碘盐中得到的碘就能够满足人体的需要,无需再食其他补碘食品。

  三、深圳市民需要补碘

  深圳水碘含量极不稳定,且大多数地区处在15μg/L以下,1997年深圳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达10.76%,说明深圳仍是轻度碘缺乏地区。有人认为深圳处于沿海城市,含碘量高的海产品丰富,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的膳食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居民每天从海产品中摄入的碘只有23.1μg,只占推荐摄入量(RNI)的15.4%,如不实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策略,则将加大深圳市碘缺乏的风险。

  近年来沿海地区居民是否需要继续补碘议论较多,为回答这一问题,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成立后做的第一份评估报告就是《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中结论与建议的第1条就明确表明“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的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人量一致表明,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的碘摄人过量。相反,沿海城市和农村由于碘盐覆盖率较低而碘营养状况低于同省内陆农村地区。部分沿海地区孕妇的碘营养不足,预示发生碘缺乏的风险较高,需要给予特别关注”。

  四、深圳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已取得巨大成效

  (一)深圳市各区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90%以上

  深圳市从1996年开始实施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工作,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稳步提高。2014年深圳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3.8%,各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均大于90%,已达到国家的相关要求。

  (二)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降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深圳市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7年的10.76%下降至2014年的3.11%,表明深圳市已达到我国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要求(即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

  (三)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近年来,深圳多部门每年结合“5.15”碘缺乏病防治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公众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大幅提高。经对本市各辖区近1500名五年级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显示,全市各区学生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四)8-10岁学生尿碘水平处在适宜水平

  WHO等组织建议,可以用8-10岁儿童的尿碘水平来评价整个人群的碘营养状况。深圳市在1997、1999、2002、2009、2011、2014年以全市为基本单位,按人口比例概率抽样方法随机抽样,进行了6次儿童尿碘监测。结果显示8-10岁学生尿碘中位数均在200μg/L左右,表明8-10岁学生的碘营养状况处在适宜水平。

  (五)从1996年深圳实施食盐加碘措施后,深圳市8-10儿童智力测试(IQ)得分均值呈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为100.88分,2011为108.26分,2014年上升至108.45分;且智力中等以上比例由2002年的85.84%上升至2011年90.40%,直到2014年92.09%,共上升了6.25个百分点,IQ得分优秀和非常优秀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五、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由于碘缺乏病是环境缺碘而引起的一种地方病,尽管深圳属于沿海城市,但仍是属于轻度缺碘地区。碘是人体体内必需的微量营养素,而碘在体内储备能力有限,摄入多余的碘不能长久在体内储存而是通过尿液排出体外,因此,需要每天不断的少量摄取,通过食盐加碘的方法就能确保所有人每天能摄入到体内所需要数量的碘。为此,深圳市各级政府须高度重视,将消除碘缺乏病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同时,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从我做起,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拒绝非碘盐。

  六、碘盐的正确购买与科学保存及使用

  广大群众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到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商店(或大超市)购买碘盐,不买私盐贩子的盐,不食用散装盐(非碘盐)。购买的碘盐应妥善保存:盛放碘盐的器皿应加盖,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不能太靠近灶台避免高温影响,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应随用随买,适当储备。为防止碘丢失,食用碘盐时应注意:不能用水淘洗盐,在加工食物不宜过早而要等到快熟时才放盐;不要把碘盐放在锅里炒或放在油锅里煎炸。

  七、哪些人不宜食用碘盐?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患者不宣食用碘盐,或因治疗需要遵医嘱不能食用碘盐的人。(通讯员:蒋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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